鲁镇的bar的风格,跟别的地方是不一样的:都是当街一个原木的大吧台,吧台里面放着大桶的冰块。
正如传闻中所说:“啤酒不冰的真难喝!”所以冰块对于一个bar来说,就好像拉面摊上的辣酱那么重要。
出来打工的蓝领白领,在朝九晚五之后,每每花四块钱,买一扎啤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扎要涨到十块——靠吧台外站着,凉凉地边喝边休息;要是肯多花一块,就能买一碟鱿鱼丝,或者开心果,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块,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半是蓝领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当白领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包间,开一瓶路易十四,用高脚杯斟了慢慢地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bar里当差。正如品酒达人常说的那样:“酒醒了,可以喝了。”
所以像我这样永远都一副睡不醒样子的人,是不能去倒红酒的。掌柜说,我这种大脑冻住的伙计,怕伺候不了白领主顾,就在外头倒扎啤吧。外面的蓝领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夹缠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看着扎啤从桶子里倒出,看过杯底有水没有,又亲眼盯着将冰块放进杯子里,然后才放心——在这严格监督下,掺水也很难的。不过啤酒还在桶里的时候就已经掺过水了,不晓得再掺一次还有什么必要。但是掌柜的说我眼神不好,每次倒啤酒的时候都高出标准线零点零一公分,倒一千杯就得高出十公分,倒一万杯就得高出整整一米——这样让我倒下去一定会把他的bar败掉,所以倒扎啤这件事我也干不了。幸亏我在这条街上有人罩着,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往啤酒里加冰块的无聊职务了。养一个专往啤酒里加冰块的人那可比多倒零点零一公分的啤酒花钱多了,我都不晓得掌柜是怎么算这笔账的。
我从此便整天地站在吧台里,专司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无聊时Hip-Hop一把也会被掌柜教训。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喝扎啤而穿白领衬衫的惟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goatee。他穿的那件白领衬衫,简直就是野兽派作品,让人一见之下就感觉脑袋嗡嗡直响,而且有股子异味直冲脑门——古往今来任何一幅伟大作品都做不到后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