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作为班长的我走过去关心地问。
“我……我不小心碰……碎了……”张婷哆嗦着说,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
“损坏公物要赔钱!”快嘴翁健指着《小学生守则》嚷了起来。
“是啊,去年我也打碎了一块,就赔了钱?损坏公物嘛,没办法的事。”不知哪个多嘴,插了一句。
这话有道理,本来许多教室里的玻璃都残缺不全,上星期学校给每个班级都配上了崭新的,大队部宣布爱护公共财物,将和流动红旗的评比挂钩。谁知张婷还是闯了祸。
“她又不是故意的,再说擦玻璃也是为了集体呀!”张婷的同桌顾文为她辩解。马上又有人接着说:“张婷她有钱赔吗?这学期学费还向校长申请减免的呢。”
是啊,张婷父母三年前就离婚了。妈妈回了老家后再也没来过,爸爸又无业。她平时住在奶奶家,奶奶年纪大了,靠村里的救济金过活。想到这里,我偷偷地看了她一眼,只见她满脸愧色,双手摆弄着胸前的扣子。
“别让她为难了。”我脱口而出。“我们请校工再配一块吧。”
“不行,那会损害我们班的荣誉。”副班长不同意。
这时,只听见我们班的“小诸葛亮”方明说:“一块玻璃的价钱除以55得多少呀?”
“咳!”我一拍脑门,还是“小诸葛亮”高明。只要每人拿出一毛钱来,那玻璃不就有了吗?我这个班长是怎么当的呀?
“是啊……”
“哈哈……”
教室里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下来。张婷抿着嘴笑了,可她的眼角还留着泪珠呢!
第二天,一块崭新的玻璃就出现在五(4)班的窗户上。阳光透过玻璃照得同学们暖暖的。同学们明白了:集体的荣誉要用乘法来维护,同学的困难要用除法去分担。 (指导老师:许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