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品卫生角度讲,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肉制品如香肠、肴肉、狗肉等的生产中可以使用,其主要作用是保持肉制品的亮红色泽,抑菌和增强风味,但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国家标准GB5009.3396规定,肉制品中,亚硝酸盐含量不得超过30mg/kg,并妥善保管。莱城区食监所9398食物中毒卷字统计显示,五年来,共发生4起亚硝酸盐食物中毒案,占总起数40%,其中就有3起是由于肉制品生产者管理不善,误加、误食亚硝酸盐而引起中毒。另外,由于土壤化学成份的缘故,使某些蔬菜如芹菜、韭菜、菠菜、卷心菜、莴苣中含有大量的硝酸盐,特别是在腌制不透或腐烂变质的蔬菜中,硝酸盐含量更高,硝酸盐被人体中肠道细菌还原为亚硝酸盐而对人体造成伤害。所以除肉制品生产者严格管理、控制亚硝酸盐使用量外,食监机构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不食色泽异常的肉制品,变质陈腐的蔬菜和腌制不透的咸菜,并严禁饮用苦井水。
另外,有些建筑施工队,在冬春季节施工时,习惯用亚硝酸盐作防冻剂,也要严格管理,明确标记“有毒”字样,以防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