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这一内容,可算是小学数学观摩课的“传统节目”了(几乎每年都有教师选这一内容上数学观摩课)。多年来,上这一课时,基本上都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引导学生得出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的计算公式,并为此精心设计了教具(或多媒体课件)。但潘小明老师上这堂课时,他在学生了解了多边形周长的含义后,并未急于去帮助学生得出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的计算公式,却提出“要计算多边形周长,你们怎么想呢?”启发学生运用“周长”的知识,自己去解决问题----放手让学生通过尝试计算、交流、讨论,自己找到计算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的方法,这就有点“新意”----与通常教法不同了。
上观摩课,总想上出点“新意”来,于是,在准备教学方案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上得与别人(或与以往通常的教法)不一样”。而且,往往从教学形式、教学手段方面考虑较多。结果,课倒是有些“亮点”----或是创设情境别开生面,或是多媒体课件做得非常精致,或是练习设计有特色……但仔细回味一下就会感到,就教学的总体思路而言,似乎与通常教法并无多大区别,“新意”不多。
怎样使新授课有“新意”?关键是要转变“备课”的思维习惯,突破“就例教例”的思路----有意无意地以“如何让学生听懂(或理解)课本上的例题(教材内容)”为主线来设计新授课的教学。为此要先思考以下几个基本问题,确定教学的总体思路:
1.新授内容中,有哪些是新的成份?(即新授课“新”在何处?)
2.(1)这些“新”的成份,学生有可能运用已有知识自己学会否?
(2)如果不行,学生的困难何在?如何“创设情境、提供信息、启发思维”----让学生在教师创设的教学情境中,通过教师必要的启发,帮助学生克服困难?
3.在上述基础上考虑:如何根据新课程改革的理念组织教学?(要注意尽可能给学生留出主动参与学习过程的时空,凡是学生能自己解决的,教师绝不要包办代替。)
新授课的教学要有“新意”,正确确定教学的总体思路是至关重要的。试举几例:
●“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的教学
使学生理解多边形周长的含义和会求长方形与正方形周长,是此课的两个“新”任务。学生在理解了多边形周长的含义后,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知识,自己去解决“求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因此,教学中教师就可以不必花费时间去演示、讲解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公式的得出过程。可以像潘小明老师那样处理(详见潘小明著,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6月版《21世纪数学教育探索丛书新课程理念的探索实践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案例与反思》P.132),让出时空给学生自己去尝试、去思考、去讨论、去交流……这样做,有利于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学习,也使学生对怎样求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有更具体的感受,学得也就更扎实。作本课小结时,还应注意再强调一下“思路”:求长方形和正方形周长时,我们“怎样想”?如:(图略)
●“异分母分数加减法”的教学
异分母分数加减法的法则----先通分,再按同分母分数加减法法则计算。其中“通分”和“同分母分数加减法法则”均为学生已学过的识。那么对学生而言,学习这一内容时“新”的成份是什么?从学生的角度考虑一下,既然构成法则的两个主要成份都已学过,为何还不会计算异分母分数的加减呢?无非是他们想不到通过“化异为同”(把异分母分数转化为同分母分数)来沟通新旧知识。
有鉴于此,教学时就不需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法则的讲解上,而是要创设情境,提供信息,启发学生思考:前面我们学过同分母分数加减法法则,能不能用它来解决异分母分数加减法的计算呢?帮助学生形成“化异为同”这条解题思路。例如:可先让学生练习:2/4+1/4,32/40-15/40,21/60-8/60,再要求学生把这三题中不是最简分数的都化成最简分数,学生完成后,出示如下板书:
1/2+1/4=2/4+1/4=3/4
4/5-3/8=32/40-15/40=17/40
7/20-2/15=21/60-8/60=13/60
这时,教师提出:如果一开始练习就出1/2+1/4,4/5-3/87/20-2/15这样的异分母分数加减,你会计算吗?仔细观察一下上面三个算式,然后尝试计算一下1/2+1/3,1/5-1/10(用以加深观察所得结果的印象)。练习后教师再提问:这两题不先通分,我们能像同分母分数那样直接进行加减吗?(帮学生明确,分数单位不同的分数,不能像同分母分数那样直接进行加减,再次强化“化异为同”的必要性)。接着再练习:2/5+1/4,1/4-1/8(要求同桌两人先互相说说解题思路,再计算)。
……
上述各题数据简单,通分容易,旨在突出“化异为同”(详见汪绳祖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11版《小学数学教育学》)。在此后的几节课中,仍扣住“化异为同”这条解题思路组织教学,但逐步提高对计算的要求,使学生切实理解并掌握异分母分数加减法法则。
●“比的化简”的教学
以往我们在教学中,往往较多地从计算技术的层面或从题型覆盖的度来考虑“比的化简”的教学。这样,就会想到“比的化简”,由于组成比的两个数的不同,而有各种“类型”(如构成比的两个数分别是:个整数;一个整数和一个小数;两个小数;一个小数和一个分数;个分数等等,但是,这样只关注各种“类型”的“个性”,而不从“比的化简”的整体考虑设计教学,就很可能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其实,“比的化简”就是要求把已知的比,化成两互质的整数比。教学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帮助学生领悟、掌握解这一类题的基本思路上:(图略)
各例的教学都围绕着使学生领悟、掌握这一解题基本思路进行,而不是着眼于类型的特征。学生掌握了这一解题的基本思路,还需要我们按“类型”逐例讲解吗?
总体教学思路确定后,如何落实它,并无划一的教学模式。“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所举各例主要是针对“如何确定教学思路”而言,并无提供教学范例之意。
本文对“怎样确定教学思路”提出的建议,实质上即我们教师所熟的“三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只不过是针对新授课的备课思路,提出一些较为具体的建议而已。
学习新课程教材改革的理念,无疑是重要的,要下功夫深入研究:
教学内容----“教材不过是个例子”,此例想说明什么?学生学习后会有何收获?
教学对象----学生对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思维特点,学习的情感状态。
教学方法----教学思路确定后如何落实?教学过程如何体现“教师应成为学生习和知识建构的促进者”的要求?
这是极为重要的。没有这样的深入研究,就难以正确确定教学思路,新课程教材改革的理念就难以在课堂教学中得到落实,新授课的教学也难有多少新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