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 学
一、考试性质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考试大纲,是以教育部2000年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学大纲(试行)》为依据,为高校对口高职招生进行的选拔考试而制定的。命题指导思想是:既要有利于高校选拔合格新生,又要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数学科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试内容及相关说明
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对口高职升学考试,数学的考试范围包括集合与数理逻辑用语、不等式、函数(包括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平面向量、三角函数、立体几何、解析几何、数列、排列与组合、二项式定理。不列入考试范围的内容有多面体、旋转体、概率与统计初步、复数、空间向量、数学归纳法等。可以用空间向量知识解题。(鉴于使用教材的相异,为统一数学符号起见,给出附录“关于部分数学符号的约定”于后,供参考)。
1.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书面笔答,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两小时,满分为150分。
2. 试卷结构
(1)考试要求的层次比例
考试的要求分为“了解”“理解(会)”“掌握”“熟练掌握”四个层次,各层次要求的比例分别为:
了解 . 约占10%
理解 约占30%
掌握 约占40%
熟练掌握 约占20%
各层次要求的含义如下:
了解 对知识的涵义有感性和初步理性认识,能对学过的内容进行复述和辨认。
理解(会) 对数学概念、定理、法则、公式有一定的理性认识,能用正确的语言进行叙述和解释,并知道它是怎样得出来的。
掌握 在理解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练习,使学生具有一定的解决数学问题和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
熟练掌握 能综合、灵活地运用知识解决一些数学问题和简单实际问题。
(2) 试卷内容比例
立体几何 约占12%;平面解析几何 约占22%;其他 约占66%。
(3) 题型数量比例
客观题∶主观题= 40%∶60%
其中选择题60分;填空题20分;解答题70分。
(4) 试题难度比例
容易题40%;较易题30%;中等难度题20%;较难题10%。
考试目标包括知识要点及考试层次要求。如下表:
三、考试目标
1. 集合与数理逻辑用语
单元 | 知识要点 | 考试层次要求 | |||
了解 | 理解 | 掌握 | 熟练掌握 | ||
集 合 | 集合的概念 | | √ | | |
集合的表示方法 | | | √ | | |
空集,子集,交集,并集,全集,补集的概念 | | √ | | | |
属于,包含,相等关系的意义与符号 | | √ | | | |
常用数集的记号 | √ | | | | |
求简单的集合的子集、交集、并集与补集 | | | √ | | |
命题 | √ | | | | |
逻辑联词、推出和充要条件 | | √ | | | |
2. 不等式
单元 | 知识要点 | 考试层次要求 | |||
了解 | 理解 | 掌握 | 熟练掌握 | ||
不等式的证明 | 不等式的概念 | √ | | | |
实数大小的基本性质 | | | √ | | |
不等式的重要性质 | | | √ | | |
用综合法证明简单的不等式 | √ | | | | |
用比较法证明不等式 | √ | | | | |
均值定理及其应用 | | √ | | | |
不等式的解法 | 不等式与集合的联系 | | √ | | |
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解法 | | | √ | | |
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 | | | √ | | |
含绝对值不等式的解法 | | | √ | | |
不等式的应用 | 不等式与不等式组在解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 √ | | | |
列不等式与不等式组解简单的实际问题 | √ | | | | |
3.函数
单元 | 知识要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