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而且是有风险的系统工程。课程是教育的“枢纽”,牵课程一“发”,就会动教育乃至社会的“全身”,课程改革不仅需要教育的方方面面给予配合,而且需要全社会给予支持。说它有风险,是因为,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在课程改革方面大获全胜,甚至比较明显的实实在在的课程改革成果也没有,美国从七十年代就开始了的由布鲁钠领衔的课程改革至今也还没有轰轰烈烈的成果。台湾的课程改革策划于1984年,实施于1992年,现在也有“十年课改,一事无成”的议论。对于我国的课程改革,我以为需要处理好四种关系。
1、正确处理新的学习方法与传统学习方法的关系
新课程“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提倡“探究式学习”。“探究式学习”是针对传统的“接受式学习”提出的,于是“探究式学习”和“接受式学习”就成了冤家对头,势不两立。
“探究式学习”,就是从学科领域或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主题,在教学中创设一种类似学术研究的情境,通过学生自主、独立地发现问题、实验、操作、调查、信息搜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探索活动,获得知识与技能,发展情感与态度,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学习方式和学习过程。“探究式学习”对于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改进教师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都具有重大意义。是学习方式的一场革命。
但是,应该说,“接受式学习”也是一种最基本、最基础、最常用的学习方式。“接受式学习”是指教师将学习内容直接呈现给学习者的一种学习方式,通俗地说,就是“老师讲,学生听。老师布置,学生练习”这一类的学习方式。其实,“接受式学习”也符合人们的认知规律,特别符合青少年学生的认知规律。不仅现在不可以将“接受式学习”一棍子打死,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也是难于完全取代的。陈进在《教育参考》(2002年第9期)上撰文指出:“今天,接受式学习还是课堂教学的主流学习方式,它有不足,但并不能抹杀它的功绩。”
“探究式学习”方式固然先进,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学习领域和学习主题都需要用合作学习的组织形式,也不是所有的学习领域和学习主题都需要用探究学习的方式来进行,其实,接受式学习对于一些学习内容来说也是必要的。”(北京师范大学肖川《新课程与学习方式变革》)。再说,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世界上最好的学习方式也会有它的不足之处,也不可以包打天下,解决一切学习问题。很难想象,所有的教学内容都用“探究式学习”的方式来进行,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
我以为,“探究式学习”和“接受式学习”是两种不同的相融的学习方式,我们应该根据学习内容的需要,选择恰当的学习方式。
2、正确处理新的教育手段和传统教育手段的关系
“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被称为刀耕火种式的原始的、传统的教育手段,而教育信息技术则是刚刚出现的现代化的、崭新的教育手段。与传统的教育手段相比,教育信息技术当然要先进得多,教育信息技术以它独特的大容量、非文本化和交互性等特点深受教育工作者的喜爱。因而,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提倡和努力实施教育信息化,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许多基层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作为教育现代化,甚至,把教学中使用教育信息技术作为评选学科带头人、优质课的必要条件,这就大错而特错了。
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只是一种教育手段,不是教育内容。教育手段的优劣,评价标准应该是教育内容的实施情况和教育目标的达成度。根据教育目的、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手段,适合的就是好的;不适合的就是不好的,尽管也许这样的教育手段很先进。
我以为,把一节课45分钟的教育内容全部设计到一个软件之中,可能有一半以上的手段不是最佳选择。而且,使用信息技术的时候,我们往往在加大了教育密度的同时,省略了不应该省略的让学生思考、选择、内化和建构的时间。在我们增强了教育内容客观性的时候,我们损害了教育必须具备的人文性。在我们为学生准备了丰富多彩的多媒体资料的时候,我们恰恰影响了学生的注意力。而教育信息技术的大容量、非文本化和交互性等先进的特性并没有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使用,并没有发挥其巨大的作用。
不要把教育手段当作教育目的,不要让教育形式伤害教育内容。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选取最适合的教育手段才是我们正确地选择。
3、正确处理新课程与传统课程的关系
新课程是指第八次课程改革所建设的或正在建设的课程。从课程的功能、课程的结构、课程的内容,到课程的实施、课程的评价、课程的管理,都是在新的教育理念、新的课程理念的指导下建构起来的。它对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那么,传统课程怎么了?就应该枪毙吗?或者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所说,应该“破”吗?我不能同意这样的观点。我以为,传统课程是新课程的起点,是新课程的基础。第八次课程改革是在前七次课程改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每一次课程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经验,特别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的第七次课程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形成了现行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为新一轮课程改革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课程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泊”来的,而是继承了我国历次课程改革的传统,借鉴了外国先进的课程改革的经验而创造出来的。
《纲要》中的六项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不是全盘否定传统课程,而是要“改变”传统课程中不良的倾向:一是过于注重知识传授,二是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三是过于注重书本知识,四是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五是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六是管理过于集中。如果我们能够逐步地将这些“过于”的不良倾向改掉,新课程也就建立起来了。
4、正确处理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
早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从‘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于是,有人就根据“应试教育”的短语结构创造了一个“素质教育”来,“素质教育”一出生就成了“应试教育”的对头。于是,在十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狭路相逢,冤家路窄。于是,出现了“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
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本身不在一个维度上,不在一个层面上,怎么可以对比呢?“素质”是教育内容、教育目标;“应试”是教育手段,教育方法。孰优孰劣,怎么可以说得清、道得明呢。
“应试”本身并没有错。应试是因为考试而来的,有考试才有应试。考试在先,应试在后,如果考试没有错误的话,应试就更没有错误。而且,应试是对考试的负责任,有考试就应该有应试,有应试是正常的,没有应试是不正常的。高考在即,我们的普通高中如果不去应试,不仅不可能,也是不正常的。然而有人非要在“应试”头上加上“教育”二字,把一种无可厚非的教育行为,说成极其错误的教育思想,“从而痛打之”。我以为,这是把教育引向歧途。
我们应该分析“应试教育”,摒弃其中因为追求高分而导致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的做法,。让“应试”为素质教育服务。
课程改革是一个沉甸甸的话题。我国的课程改革则刚刚起步,条件不够成熟,理念需要更新,教师需要培训,改革还有一个很长的过程。我们需要慢慢地理解,慢慢地感悟,慢慢地体会,慢慢地接受,慢慢地改进,朝着素质教育的大目标,在我们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培育新课程这棵新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