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同学心目中,中队长一职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谓位高权重。能担任中队长一职,是许许多多同学梦寐以求的愿望。期初,在竞选中小队干部前,我班的“老中队长”在日记中充分流露出再次担任欲望。后来,他如愿以偿。可是,好景不长。最近,有同学在我身边有意无意地透露一个信息:中队长准备辞职不干了。中队长要炒我的“鱿鱼”?这是为什么?我大吃一惊,又疑虑重重。
后来,我经过侧面暗访,了解到中队长炒我“鱿鱼”的缘故:有一次,中队长所在的值日组打扫不认真,我认为他没有充分发挥班干部的带头作用,于是公开严肃批评了他,同时惩罚他一个“哭脸”(我班推行“小组考核法”,实行“笑脸、哭脸”制度,与学期结束时的优秀学生评选挂钩。),结果,中队长可能感觉有些委屈,好像觉得做中队长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比一般同学接受批评惩罚的机会更多,这样学期的评优就要泡汤。于是他准备撒手不管,炒班主任的“鱿鱼”。
面对班级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件”,我首先进行反思,为什么会出现此事件?我在班级管理中有什么不妥之处?中队长身上有什么问题?我应该如何妥善处理此事件?经过反思后,我开始着手处理此事件:
1、勇于认错。中队长是有不以身作则、不起模范带头作用的错误,但是我不应该在公开场合批评他,这样他很没有面子,而是应该和他单独进行平等的交流和对话,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义务和职责,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便及时改正。我原先的处理方式显得简单、缺乏艺术性,不能让他信服,所以我首先向他认错,以求他原谅。认过错后,我再次体味到“真诚地向学生承认自己的错误和缺点,需要勇气,更需要为师者拥有一种高尚的人格魅力”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2、倡导服务。在我调查的过程中,我发现同学们,特别是中小队干部都有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倾向,表现为自己的利益和班集体的利益有冲突时,当自己的利益因为班集体的原因受到损害时,他们就有一种畏难、退缩、明则保身的情绪和行为。对于这种情况,我利用晨会课,对学生进行“服务”教育,教育中小队干部要有服务意识,踊跃为班集体服务,为他人服务,在服务中实现自己作为班干部的价值,这样从中小队干部的思想深处焕发一种服务的价值追求,为班级管理扫清学生在思想认识方面的障碍。
3、给予报酬。中小队干部要长期地义务为大家服务,在行使服务者的角色时,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老师的批评和同学们的冷眼相对,甚至危及期末的优秀学生的评定(教师会因“办事不力和不能以身作则”给他们哭脸)。假如获得哭脸的次数稍多,即便“中小队干部”角色的光环再耀眼,再具有诱惑力,他们也难免会产生退却情绪,甚至辞职不干。针对这种情况,我作出两条有关“中小队干部报酬问题”的决定,一是在综合考核成绩相等的前提下,中小队干部优先被评定为优秀学生;二是在中小队干部一轮任职结束时,进行任职考核,每个中小队干部的薪金基数为三个笑脸,由全班同学对他们的任职表现进行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再相应地加笑脸数,这样利用“无形的报酬”调动了中小队干部任职的积极性,抵消他们因为“失职”而获得哭脸的个数,消除他们因为“失职”受到批评而产生的失落,鼓励他们积极地为班级和同学服务。
经过我的及时恰当处理,中队长收回了自己的初步决定,他不再炒我的“鱿鱼”了。我终于舒心地松了一口气。
